来源: 最后更新:23-07-24 11:32:39
一、人员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
二、增加标准
抗日战争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6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本次增加的待遇,作为计发2至4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三、资金列支渠道
这次增加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 解放战争 抗日战争 人事部
清远市遗属待遇标准是怎样计算的(清远市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丧葬补助费标准按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
延津县美丽乡村足球超级联赛(延津县城视频) 四川一贩毒团伙覆灭:主犯瘫痪在床,纠集病残人员贩毒多年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 三句半台词大全爆笑小学生 北京酒店,为何突然涨价“凶猛” 北京酒店价格怎么疯涨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