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4-02 09:10:20
7月13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发布调整部分提取业务的相关说明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能提供对公转账账户的,可不再提供《征信报告》,无法提供对公转账账户的,仍需提供《征信报告》,其他资料不变。
二、取消异地翻建、大修、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kindle(kindle导入电子书)竟然有大屏彩色墨水屏阅读器了?哪家公司做的?实际体验如何?想必你会
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有什么用(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什么意思) 南通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南通汽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2023汝阳县元宵节焰火晚会推迟举办通告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医院入园体检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