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吉林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9 05:29:11

导读:经市人社局工伤处认定为工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有相关情形之一的,具体情形见正文。

  吉林市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

  经市人社局工伤处认定为工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配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父母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四)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祖父母、外祖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均已死亡,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有什么关系?

  答:护理等级为劳鉴中心单独评定,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与伤残等级没有必然关系。

  

标签: 子女  职工  等级  父母  孙子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baike/techan/240789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