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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卫生健康局下设机构(湘潭县卫健局地址)

来源: 最后更新:23-12-22 12:41:29

导读:湘潭县卫生健康局下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制股、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等,详见正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信息、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电话:0731-57770012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1楼101、102、103、104。

  (二)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电话:0731-57777207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1楼110。

  (三)财务股(审计股)。承担机关、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政资金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会计报表的编制报送。 电话:0731-57777219、0731-57888716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2楼211、213。

  (四)法制股(审批服务股)。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执法案件决定、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管理。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本单位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法治教育和宣传培训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承担综治维稳、群众信访工作。负责反恐、反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电话:0731-57777216、0731-57777221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1楼109、111。

  (五)综合监督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办公室)。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有关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承担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承担食品安全标准跟踪管理,并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电话:0731-57884443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2楼203。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实施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组织实施国家、省免疫规划。拟定全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全县血吸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管理。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测评估工作。督促指导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电话:0731-57777205  地址:卫健局办公室3楼307。

  (七)医政医管股(中医股)。组织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实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的政策、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依法审验并办理医疗机构准入设置、执业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校验和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及变更注册等事项。指导医院药事、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救济体系建设、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督促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管理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实施作风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的全面监管。承担全县中医药科研工作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重点项目监管、医疗广告审核、单验秘方收集整理、中医药文化传承、行业统计信息汇总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中药事业与产业发展。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草案,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医学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承担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配合县人武部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县委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组织保健对象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工作。安排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电话:0731-57777203、0731-57777204 地址:卫健局办公室1楼105、106。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直属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国家健康扶贫政策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电话:0731-57805156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1楼107、108。

  (九)体制改革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无偿献血工作。督促并指导实施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督促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及配送活动。电话:0731-57591960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3楼312。

  (十)妇幼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发放。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负责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完善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电话:0731-57800799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3楼309。

  (十一)爱卫工作股。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和城乡环境卫生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技术指导。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电话:0731-57777213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2楼206。

  机关党委(党风室、宣教股)。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党建工作,统筹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政治工作、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承担局机关、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会、妇女、青年等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意识形态思想教育。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网络舆情监管。负责县卫生健康局官网管理。电话:0731-57888762、0731-57777198 地址:卫健局办公楼2楼210、212。

标签: 工作  卫生  组织实施  全县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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