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2021

来源: 最后更新:24-01-02 01:11:13

导读:南昌市民朋友注意,电动车新规来了!新修订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订)》重点内容

  为加强管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修订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前,南昌正围绕新《条例》,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电动自行车文明骑行主题宣教活动,大力推行电动自行车“六不一戴”安全行车管理,即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走机动车道、不醉酒骑行、不违规载人、不违规乱停和戴安全头盔,坚持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罚相结合,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推动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为全市人民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上牌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包括补领登记证或者换领号牌,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新《条例》实施后,办理电动自行车变更、转移、补领、注销等登记业务,可以到南昌任意一个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南昌还将逐步推行电动自行车数字化号牌。

  在此,市公安局交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

  骑乘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

  新修订的《条例》将原条例规定的“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修改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对于不遵守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新《条例》强化了通行秩序、新增了让行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桥等区域通行。同时,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减速避让的规定。

  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均被禁止

  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将原条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修改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的规定,除了原有的禁止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之外,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浏览网页、发送信息、看视频、打游戏等等使用电子设备的行为都列入了禁止的范围。

  新《条例》强化了号牌的管理,对不按照规定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者实施故意遮挡、污损、折翻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条例》新增了驾驶资格规定,明确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多措并举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将每月组织5家运营企业负责人召开工作例会,讲评各运营企业月度管理情况,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采取月评价、季考核的制度,强化日常运行监管,排名末位的实行减量运行。

  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地铁周边等重点区域,南昌将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坚持“规范设位、停车入位、管理到位”的原则,研究“一地一策”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结合“路长制”压实企业责任,共同做好重点区域共享电单车停放管理。

  政策来源:南昌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Z2m6tkVXCTZ9Djy1DKwnrQ

  

标签: 电动自行车  号牌  条例  南昌  交通管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baike/techan/2424755.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