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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流程 达州临时救助申请受理流程视频

来源: 最后更新:24-01-12 07:40:00

导读:四川省民政厅印发了修订后的《四川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明确对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一、提出申请

  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可以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急难发生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家庭和个人在非户籍地遭遇急难情况,需要申请临时救助的,可以直接向急难发生地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按规定填写临时救助申请书,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签字确认。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家庭成员(个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家庭(个人)经济状况核查授权承诺书;

  (三)家庭(个人)必需支出增加,或家庭(个人)遭遇急难情况等基本生活困难相关材料;

  (四)其它相关材料。

  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各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相关材料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相关机构受理审核

  四、审核确认

  第十五条 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分为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一)支出型临时救助适用一般程序,应当按照本工作规程第十六条至第二十条相关要求开展审核确认。

  (二)急难型临时救助适用紧急程序,可以简化一般程序中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审公示等。

  对于事实清楚、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的,应当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审核确认有关材料和手续。

  五、调查核实

  六、审核确认

  七、结果公示

标签: 急难  申请人  家庭  程序  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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