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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养狗重点管理区域(淄博市养狗管理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4-01-14 01:32:54

导读:淄博烈性犬不能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部分区县都划分了重点管理区,养狗的朋友们快来看看吧。

  淄博养犬的重点管理区为:

  张店区: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公园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湖田街道办事处(不包括淄博市东部化工区)等区域为张店区养犬重点管理区。房镇镇鲁泰大道以北、滨博高速以西的区域为张店区养犬一般管理区,房镇镇其他区域为张店区养犬重点管理区。

  博山区:北至北山路,西至西过境路,南至南过境路(包括青龙山站点1公里范围内),东至张博路-珑山路(夏家庄段)-东外环-荆山中路-五岭路-执信路-文姜窑广段)-石炭坞西路为博山区养犬重点管理区。除重点管理区外,博山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临淄区:主城区南至乙烯路,西至辛化路,北至齐盛路,东至淄河西岸为临淄区养犬重点管辖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桓台县:红莲湖大道以北:北至东陈路,东至淄东铁路,南至红莲湖大道,西至唐华路。红莲湖大道以南:北至红莲湖大道,东至涝淄河,南至果里大道,西至红莲湖景区西边界及鸿嘉星城西边界为桓台县养犬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沂源县:北至人民路(包括人民路以北已建成居民小区),西至华源路,东至兴源路,南至沂河路为沂源县养犬重点管理区。除重点管理区外,沂源县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周村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为:信阳路以东,德阳路、太和路、东过境路、站北路、正阳路沿线以西,电厂路以南,周隆路以北。

标签: 管理区  东至  红莲  重点  沂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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