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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解读(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来源: 最后更新:24-02-18 01:18:24

导读:烟台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解读如下,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发放租赁补贴等政策。

  烟台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解读

  适用范围

  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首次就业的新市民,符合条件,均可申请。

  申请条件

  1、新市民是指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新就业)。

  外来务工人员:不限学历,持有居住证(新进城)

  2、申请人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区首次就业

  3、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以单位住所为准)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4、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自有产权房屋: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办理转移登记不满5年的曾有房屋;名下的宅基地;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房屋;与他人共有的房屋。

  保障方式:

  1、发放租赁补贴

  (1)补贴标准:新就业无房职工:每户每月300元。 本科以上学历,增加至每月400元; 家庭成员超过1人,每增加1人上调50元。

  外来务工人员:每户每月固定为300元。

  (2)发放方式:住房保障部门与申请人、用人单位签订三方《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直接发放给申请人。

  (3)发放期限:

  如无政策规定的停发情形,最长发放期限为36个月

  限制性条件:申请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的,应当自行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已提供自有的宿舍、公寓等住所的人员,不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符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的青年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原则上不纳入新市民住房保障范围。;租赁补贴与人才公寓等人才安居政策不重复享受

  2、出售共有产权住房

  政策内容:

  (1)供应对象:原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保障家庭,目前已扩大到新市民。

  (2)销售价格:由发改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

  (3)产权比例:购房人可自行选择购买60%、70%、80%产权份额,剩余产权份额由出售人持有。

  (4)产权增购:购房5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一次性增购剩余产权。

  (5)上市交易:产权增购后,购房人即可拥有完全产权并可参照商品房上市交易,无需缴纳土地出让收益等价款。

  房源状况:

  小高层住宅 单套建筑面积为54—97㎡ ,销售基准价6150元/㎡

  高层住宅 单套建筑面积67—82 ㎡ ,销售基准价6238元/㎡

  3、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基本政策: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坚持保基本,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目前我省正在制定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待相关政策落地后,将全面组织实施。)申请程序

  (1)发布公告:市中心区由市住建部门发布公告,公布申请条件、受理方式、截止时限以及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其他各区市,由当地住建部门发布公告并组织实施。

  (2)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烟台房产交易网(http://www.ytfcjy.com/),进行法人注册,将申请人信息统一录入网上申报系统,拍照上传申请资料,生成并打印相应的《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

  (3)审核公示:区级住建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主要通过大数据联审方式进行。 审核通过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实施保障:将申请人按用人单位分类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按照届时能够提供的住房保障方式,结合本人申请意向实施保障。

  注意事项:

  诚信申报事项: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有诚信申报义务;非诚信申报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停发补贴事项:

  1.居住证未按规定期限签注或已注销的; 2.已不在申请地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的;3.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4.已购买(继承)住房的;5.达到最长36个月发放期限的;6.其他应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形。

  (2)变更事项:1.用人单位变动 保障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应由新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变更登记,租赁补贴发放期限合并计算。未进行变更的,停止保障待遇。

  2.保障类别变动 新市民达到发放租赁补贴最长期限后,如符合我市户籍中低收入家庭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变更保障类别,重新申请住房保障。

  (3)新旧政策衔接

   新市民住房保障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政策”。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就业的,申请住房保障仍按原政策执行。收入限制条件为人均年收入低于35900元,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240元。

标签: 住房  用人单位  申请人  产权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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