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京电动车禁止事项有哪些(南京电动车禁止事项有哪些地方)

来源: 最后更新:24-03-01 12:56:58

导读:为了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电动自行车(含可拆卸电瓶)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3.严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规加装音响、照明设施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的非原厂附件。

  4.务必使用原厂(原配)充电器进行充电,需要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住户,应在室外正规充电设施处充电。

  5.合理控制充电时间,电瓶容量有限,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过长。

  6.定期对电动自行车保养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标签: 电动自行车  电瓶  可拆卸  蓄电池  原厂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baike/techan/249879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