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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哪些人群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来源: 最后更新:24-03-07 05:50:09

导读: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详见正文!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

  答:(1)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参保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费待遇与医疗保险待遇同步启动。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人员。

  参保职工本市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如何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答:(1)参保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和母子健康手册(计划生育不需要)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2)参保男职工:

  ①使用电脑中的谷歌浏览器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地区部门选择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找到事项“生育登记”,点击在线办理,填写未就业配偶身份信息,并打印生育登记单(暂不支持APP操作)。

  ②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持生育登记单、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和母子健康手册(计划生育不需要)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标签: 参保  医疗费  职工  计划生育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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