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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不动产首次登记办事指南(邯郸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

来源: 最后更新:24-03-15 12:45:00

导读:不动产物权无论是设立、变更,还是转让和消灭,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才生效,否则就无效。

  邯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含地下(建)构筑物)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

  不动产登记薄或士地权属来源材料记载的国有建设房屋使用权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如有委托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士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总平面图;

  5、工程核实意见和竣工验收测量报告(仅地下空间车位(库)需要);

  6、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7、不动产测量报告;

  8、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

  9、地名办公告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住宅 80 元/件;非住宅 550 元/件。

标签: 不动产  材料  权属  竣工验收  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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