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1 10:08:41

导读:有可能会被法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1~6个月不等的拘役,也有可能在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间量刑,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不是固定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情节确定最终的量刑标准。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既遂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侵犯的对象范围不同。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对象限于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对象限于公款。

2、行为表现不同。

挪用特定款物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将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公款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是将公款挪用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3、主体不同。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限于在国家机关中经管、支配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人员,即挪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行为人是意图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事项,如用于生产经营、修建楼堂馆所、购买高级汽车和办公设备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是意图将公款转归个人使用。

挪用特定款物罪根挪用公款罪是不一样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用于移民,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不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挪用特定款物,挪用的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即构成刑事犯罪,不够5000元但是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标签: 款物  有期徒刑  标准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08719.html

  • 1议员一丝不挂在妓院醒来:都怪中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议员一丝不挂在妓院醒来:都怪中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 2“男子怒骂淄博老人”现场画面曝光:不是看你年纪大,我打死你!

    “男子怒骂淄博老人”现场画面曝光:不是看你年纪大,我打死你!

  • 3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的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的

  • 4美国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达成初步协议,白宫暂离“关门”走远一步

    美国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达成初步协议,白宫暂离“关门”走远一步

  • 5俄外长:西方向乌提供F-16战机会令局势“不可接受地升级”

    俄外长:西方向乌提供F-16战机会令局势“不可接受地升级”

  • 6国产大飞机C919商业首航成功,首排乘客是这四位

    国产大飞机C919商业首航成功,首排乘客是这四位

  • 7“五月天”演唱会遭吐槽克扣志愿者伙食:盒饭只有蛋炒饭咸菜,还有人分到面包和零食

    “五月天”演唱会遭吐槽克扣志愿者伙食:盒饭只有蛋炒饭咸菜,还有人分到面包和零食

  • 8G7广岛峰会:野心与实力愈发脱节(广岛现场)

    G7广岛峰会:野心与实力愈发脱节(广岛现场)

  • 94岁男孩撑伞从26楼跳下险丧命,别再只怪动画片了

    4岁男孩撑伞从26楼跳下险丧命,别再只怪动画片了

  • 10国家最新规定:这41名近现代大师书画作品一律不准出境

    国家最新规定:这41名近现代大师书画作品一律不准出境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