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8-03 10:42:32

导读: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会受到处罚可能分别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若是同一个公民,实施的同一个犯罪行为,同时涉嫌犯了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法院可能会适用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审理刑

一、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会受到的处罚具体如下:

1、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二)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公民可能会在与其他公民没有冲突的情形下,依旧实施可能会导致他人丧失生命的行为,此类行为实施之后,公民可能会同时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等的罪名。当然,并非罪名成立就一定会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满足一定条件后法院也可能会免除处罚。

标签: 杀人罪  有期徒刑  滋事罪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95085.html

  • 12023杭州余杭撒贝宁和贾乃亮助农直播最新消息(直播时间+直播入口)

    2023杭州余杭撒贝宁和贾乃亮助农直播最新消息(直播时间+直播入口)

  • 2上阳赋怀恩为什么黑化(上阳赋怀恩拿着虎符)

    上阳赋怀恩为什么黑化(上阳赋怀恩拿着虎符)

  • 3唐三昊天锤第几集出现 唐三昊天锤第几集出现真人版

    唐三昊天锤第几集出现 唐三昊天锤第几集出现真人版

  • 4半妖司藤瓦房是怎么死的 半妖司藤圆房

    半妖司藤瓦房是怎么死的 半妖司藤圆房

  • 52023年8月9日24时起北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公告

    2023年8月9日24时起北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公告

  • 6吸血鬼日记剧情 吸血鬼日记剧情梳理

    吸血鬼日记剧情 吸血鬼日记剧情梳理

  • 7吉林扶余拉林河堤决口数十米,官方:几天前已组织村民全部转移,暂禁止返回抢险

    吉林扶余拉林河堤决口数十米,官方:几天前已组织村民全部转移,暂禁止返回抢险

  • 8举重妖精金福珠 举重妖精金福珠韩剧免费观看

    举重妖精金福珠 举重妖精金福珠韩剧免费观看

  • 9电视剧错嫁剧情(电视剧错嫁演员表)

    电视剧错嫁剧情(电视剧错嫁演员表)

  • 10驻日本使馆发言人就日本政要涉台言论答记者问

    驻日本使馆发言人就日本政要涉台言论答记者问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