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的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5 09:03:56

导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的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对于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对于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标签: 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生产销售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08700.html

  • 1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 2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 3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 4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 5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 6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 7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 8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 9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 10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