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或者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具体的幅度和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标签: 个人所得税 烈属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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