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及其他商标事宜,也可自愿选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可的任何一家值得信赖的商标代理组织委托办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其代理业务范围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2、大陆境外的中国其他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常居住地或营业场所)的商标申请人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申请商标注册和其他商标事宜。标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注册 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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