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12-20 03:27: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货币”是指可在国内市场流通或者兑换的人民币和境外货币。
货币面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其他币种以案发时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2001.5:
二十、变造货币案(刑法第173条)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腊月二十六要做什么事 腊月二十六可以做什么习俗活动腊月二十六,杀猪割年肉。古代人们的饮食主要以素食为主,吃肉都是豪
怀孕3个月哪些是非常重要且需要补充的营养? 2023磐安四价hpv预约(磐安九价疫苗预约) 淮安研究生购房补贴有多少? 淮安研究生购房补贴有多少钱 2023年睢宁县第十二届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直播入口+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