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学生暑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学生暑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来源: 最后更新:24-02-20 10:07:13

导读:学生暑期打工可能会构成劳动关系、也有可能不会。若学生仅是利用暑假到用人单位实习,并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且单位也不需要向职员发放工资的,那么双方建立的是并不是劳动关系。

一、学生暑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1、学生暑期打工可能会构成劳动关系、也有可能不会。

在校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应当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

2、学生实习是以学习为目的,到相关单位参加社会实践,没有工资,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

3、劳动关系要求大学生必须成为公司编制之内的一员,且须缴纳五险一金。不属于劳务关系,因为劳务关系是指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提供劳务一方提供的是劳动成果,例如演出,会计,提供劳务一方本身不备支配。而雇佣关系是指大学生受雇于公司,受公司的支配和管理,公司为大学生提供一定的劳动条件,故该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

二、构成劳动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1、主体

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客体

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3、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不少大学生会因为想要自己挣学费、或者生活费,故而利用暑假、寒假期间在校外打工。根据规定,打工的大学生、与学生就职的单位之间,可能会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不存在。若是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单位就需要为打工的学生缴纳社会保险,也需要按照约定向其发放工资。

标签: 劳动关系  学生  暑期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34734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