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吗? 死亡后享有名誉权吗

来源: 最后更新:24-02-29 10:42:58

导读: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公民的名誉权是包括死亡人员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作为主体的评价,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死亡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

一、死亡后的名誉权还存在吗?

人去世了肯定是还有名誉权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名誉权是包括死亡人员的名誉权,如果不法分子对已死亡人员的名誉造成了侵犯,可以由其亲属向司法机关进行诉讼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并进行惩罚。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

死人有名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始于公民出生,终于死亡,但名誉作为社会对某一主体的评价,不会因主体死亡而消灭,其名誉依然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死者人格利益保护】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名誉权如何赔偿

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同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公民的名誉权不会因为死亡而消失,如果侵犯公民的名誉权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侵犯死人的名誉权同样需要受到处罚,名誉权受到侵害之后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恢复名誉,消除侵权带来的影响,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等。

标签: 名誉权  名誉  主体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351041.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