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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速致人死亡上网炫耀“不被起诉书”,还称死者家属讹钱?阜阳警方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来源: 最后更新:24-01-25 02:45:00

导读:男子超速致人死亡上网炫耀“不被起诉书”,还称死者家属讹钱?阜阳警方和检察机关介入调查,讹钱,起诉书,决定书,阜阳站,人民检察院

极目新闻记者 丁鹏

1月24日晚,有网友发布多张群聊天截图称,一男子在该群晒出的多张图片显示,自2019年拿到驾驶证之后,他有交通违法13起,男子还晒出在2023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境内一起超速致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他最终不被起诉的决定书,还称对方讹了他50多万元,男子的言论引发群友谴责。2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阜阳市多部门了解到,目前阜阳市公安局和颍东区检察院已经关注到网上的信息,并介入调查处理。



男子发出的安全驾驶记录截图(视频截图)

据网友发布的群聊天截图显示,一司机在群聊中发布了自己的安全驾驶记录,图片显示男子李某自2019年拿到驾驶证以来,先后交通违法13起,其中造成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群聊中,男子自称超速发生交通事故,并称死者家属讹钱(视频截图)

男子称上述安全驾驶记录是他本人的,但对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这件事,男子虽然承认是他全责,却嚣张地说:“国道开160码,对方尸体都不全了,驾驶证都没有被吊销。”男子还声称,死者家属讹了他50万元,最后赔了55万,保险还赔偿了89万元。

上述男子还在群内晒出了一张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的首页照片,照片显示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编号为东检刑不诉〔2023〕162号。该起诉书显示,2023年5月19日22时05分许,被不起诉人李某驾驶皖KA2B20号小型汽车沿阜阳市颍东区S316省道阜口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杨楼孜镇富民商业街南头路段时,撞上被害人张某明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张某明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六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图为网友公开的不起诉决定书(图片来自网友可达鸭面面观)

1月2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从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阜阳市公安局已关注到网上的信息,并跟他们交警支队就当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再次核实。目前,交警支队已经将再次核实的情况反馈给市公安局。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4日晚,该院已经关注到了网上的相关信息,目前院领导正在开会研究此事,但对于网友发布的不起诉决定书的真实性,她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标签: 讹钱  起诉书  决定书  阜阳站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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