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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寿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规定(潍坊寿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规定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4-02-12 10:16:39

导读: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以下四条界线围成的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潍坊寿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规定

  一、以下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以下四条界线围成的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1、北侧界线。自西环路与寿济路交界处开始,沿寿济路南侧路牙石向东至羊田路。

  2、东侧界线。自寿济路与羊田路交界处开始,沿羊田路西侧路牙石向南至308国道。

  3、南侧界线。自羊田路与308国道交界处开始,沿308国道北侧路牙石向西至羊临路。

  4、西侧界线。自308国道与羊临路交界处开始,沿羊临路东侧路牙石向北至西环路,沿西环路东侧路牙石向北至寿济路。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羊口镇、侯镇、田柳镇三个化工园区;

  (四)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电台、电视台、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六)山林、公共绿地、烈士陵园、林场(带)、公园、蔬菜棚区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九)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寿光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标签: 烟花爆竹  牙石  界线  交界处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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