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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翔区烟花爆竹禁售禁限放区域有哪些

来源: 最后更新:24-02-19 11:19:12

导读: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凤翔区决定调整禁售、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禁放区域

  (一)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区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 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⑧其它严禁烟火的场所

  (二) 城关镇、凤翔高新区涉及的陈村镇、长青镇、柳林镇区域。

  (三)区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含三级) 预警期间的预警区域。

  二、限放区域

  除上述规定禁放区域以外,凤翔区行政区划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三、禁售区域

  (一)城关镇东关社区、南环路社区、南大街社区、凤鸣路社区、关中社区、东湖社区、东大街社区、西城社区及东大街村、西大街村、行司巷村、北大街村。具体范围为: 萧园以西、西府大道以北、秦公路以东、凤泉路以南区域。

  (二)凤翔高新区涉及的柳林镇、陈村镇、长青镇区域

标签: 区域  凤翔  社区  柳林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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