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2金乡县春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通告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4 11:44:22

导读:在城区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金乡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整体工作部署,为减少环境污染,优化人居环境,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在城区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3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金乡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予以处罚。

  四、从事庆典、婚庆、闾仪等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提供相关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拒绝、阻碍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凡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山东省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金乡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

  2022年1月18日

标签: 烟花爆竹  大气污染  治安管理  金乡县  通告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news/jiaodian/309344.html

  • 1为什么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x 身份证出现x很麻烦

    为什么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x 身份证出现x很麻烦

  • 2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直播入口 广州开学第一课2020年直播

    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直播入口 广州开学第一课2020年直播

  • 3寄身份证什么快递比较安全 身份证寄快递安全吗

    寄身份证什么快递比较安全 身份证寄快递安全吗

  • 4办身份证要带什么东西(怎么网上申请办身份证)

    办身份证要带什么东西(怎么网上申请办身份证)

  • 5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主讲内容是什么(广东开学第1课)

    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主讲内容是什么(广东开学第1课)

  • 6411381开头的身份证是什么地方 身份证号一键查询所有信息

    411381开头的身份证是什么地方 身份证号一键查询所有信息

  • 7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嘉宾名单最新 广东2021秋季开学第一课

    2023广东开学第一课嘉宾名单最新 广东2021秋季开学第一课

  • 82023春季广东开学第一课2月6日9点开讲(广东2021秋季开学第一课)

    2023春季广东开学第一课2月6日9点开讲(广东2021秋季开学第一课)

  • 92023春季广东开学第一课课程安排表 广东开学第1课

    2023春季广东开学第一课课程安排表 广东开学第1课

  • 10外媒:泽连斯基剥夺多名前高官乌克兰国籍

    外媒:泽连斯基剥夺多名前高官乌克兰国籍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